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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和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合并后,电镀厂向汽

题目详情
某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和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要欠款, 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消,厂长已更换,其债务和本厂无关为由,不偿还。电镀厂起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请回答详细点!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不合理,公司撤消并不影响你债权人的地位,合并后的公司依法应该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只要该公司要经济能力,那么你的债权就可以得到主张。你可以看看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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