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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燕赵都市网报道一起侵犯公民姓名权纠纷案。被告师某到北京一家医院治疗,因入院时未带身份证,便使用了一同随行的原告刘某身份证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事后,刘某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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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燕赵都市网报道一起侵犯公民姓名权纠纷案。被告师某到北京一家医院治疗,因入院时未带身份证,便使用了一同随行的原告刘某身份证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事后,刘某将师某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由被告师某向原告刘某赔礼道歉。法庭判决的依据是(  )
①法律赋予和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②公民不得干涉他人决定和改变自己的姓名  
③冒用他人姓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得使用他人姓名。

A. ①②③

B. ①③④

C. ②③④

D. ①②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我国法律赋予和保护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不得干涉他人决定和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得冒用他人姓名,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师某盗用刘某身份证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属于冒用刘某姓名,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A符合题意;④说法绝对,在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他人姓名.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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