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3 与属于增值税一般的纳税人 相关的结果,耗时13 ms
自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以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对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购入工程物资一批,用于厂房的建设,支付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对方代垫运杂费5万元,则甲公司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是( )。A.122B.117C.105D.1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25日,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80万元,累计摊销1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