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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夫妇是广东某镇普通的农民,膝下有三儿一女,都早已成家另居。二儿子遇车祸不幸早逝,留下九岁的儿子名叫小良;三儿子是吴某收养的孤儿。吴某晚年患上不治之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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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夫妇是广东某镇普通的农民,膝下有三儿一女,都早已成家另居。二儿子遇车祸不幸早逝,留下九岁的儿子名叫小良;三儿子是吴某收养的孤儿。吴某晚年患上不治之症,半年后离开人世。吴某留下个人遗产为银行存款18万元,私房5层。吴某去世后,其子女就财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执。吴某的大儿子说:“二弟已去世多年,二弟的那份就自动取消。而三弟是父母收养的孤儿,与父母没有血缘关系,父亲的遗产当然没有三弟的份。至于妹妹,按民间传统习惯,父母的遗产只传给儿子,何况妹妹早已出嫁,当然也没有妹妹的份。所以,只有母亲和我是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吴某大儿子的说法是否有道理?简要说明法律依据。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答案:解析: 吴某大儿子的说法没有道理。这是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三儿子虽是养子,与父母没血缘关系,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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