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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材料一御史大夫,秦官……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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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

  材料一 御史大夫,秦官……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材料二 “监御史,秦宫,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

  材料三 “汉刺史来传周行郡国,无造所治。中兴所治有定处。旧常以八月巡行所部,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师奏事。中兴但因计支,不复诣京师。”

——《通典·职官》

回答:

秦御史大夫的职责、汉武帝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东汉监察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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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和解析

解析:
  秦御史大夫的职责:承转皇帝诏令制书,下达皇帝诏令;“受公卿奏事”,执掌群臣奏章,并兼掌图籍文书及记事之任;监察百官,兼理国家监察事务,“举劾按章”,主治重大案件。   汉武帝时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设十三刺史,刺史官级低于郡守,但其代表中央。巡行郡国,监察地方的诸侯王和郡守县令,以后,成为定制,形成一套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在原有的地方层层监察的基础上(并非原来地方没有监察),增加了中央直接监察的内容,使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权力得以延伸。   东汉监察制度的发展:东汉时,刺史成为常驻官员,后又掌军政大权,刺史成为州的最高长官(监察官员演变为行政官员,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失去监察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