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吧 育儿知识 作业答案 考试题库 百科 知识分享

小军(8岁)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父母死后留下大笔遗产,小军的爷爷、哥哥(22岁)、姐姐(20岁)争着要当小军的监护人.由于争执不下,三人申请居委会指定.在居委会指定之前,小军和

题目详情
小军(8岁)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父母死后留下大笔遗产,小军的爷爷、哥哥(22岁)、姐姐(20岁)争着要当小军的监护人.由于争执不下,三人申请居委会指定.在居委会指定之前,小军和爷爷居住在一起,在此期间,小军与同学小明发生争执打伤了小明.问:1、小明受到的伤害,谁应该负责赔偿?为什么?2、假如小军有个人财产2000元,其监护人在征得小军同意后,是否可以将小军的财产捐给贫困山区?为什么?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居委会无权指定,这个指定是在同顺序中监护人中争议才可以,现在明显直系长辈中只有爷爷,除非爷爷生活不能自理否则即为爷爷为监护人.这个是民法中监护的内容.
1.小明受的伤害由小军的监护人赔偿,在没有指定监护下有照顾其生活的人负责也就是爷爷.
2、不可以,因为监护人不能作出有损被监护人利益的处分财产行为,他可以代为接受遗产,因小军为成年对捐助的后果无法理解所以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