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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上午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2次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

题目详情
2011年3月10日上午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2次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明法中学初三学生听了这一让人振奋、令人鼓舞的报告之后,立即在“学校法律宣传角”活动区进行宣传,说明国家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请你参与其中。
【身边法律】--我要知
(1)请你将下列句子补充完整,向大家宣传身边的法律:
①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的___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保护。
②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我们的健康成长受到专门法律《___》保护。
③作为一个___,我们受到专门法律《___》保护。
【法制标语】--我要行
(2)请你为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设计一条宣传标语。
【活动感悟】--我要悟
(3)通过参与此次活动,你有哪些收获。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1 )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受教育权,保护未成年人专门法律的认识.
(2)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知识的迁移和运用能力.从学法、懂法、守法等角度回答.
(3)此题旨在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增强法律观念,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等角度回答.
故答案为:
(1)①受教育.(1分)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分)③例答:消费者;(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分)(2)如:①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②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ƒ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写对一个即可得1分)
(3)例答:①增加了法律知识.②增强了法制观念.③提高了社会实践能力等.(其他符合题意的答案等.每点1分,满2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