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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的问题为什么说“任何犯罪都要使一定的犯罪客体受到侵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前半句我知道请帮我解释一下后半句可能的话给我举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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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的问题
为什么说“任何犯罪都要使一定的犯罪客体受到侵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前半句我知道 请帮我解释一下后半句 可能的话给我举个例子吧 谢谢
▼优质解答
答案和解析
你好,首先弄清什么是犯罪客体,它是指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物。比如,盗窃犯盗走他人的自行车,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利,此时已收到侵害。犯罪对象是自行车,车子未必收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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