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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行为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行为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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