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4 与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 相关的结果,耗时26 ms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虽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但因种种原因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A.正确B.错误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但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6条还专门规定了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条件,这些条件和国家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条件是一致的,即( )。A.因公负伤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称为人民警察的( )。 A.辞退B.辞职C.解职 D.开除
7 人民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建立人民辞退制度的意义是( )A实行辞退制度是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B实行辞退制度有利于在公安机关形成竞争机制C实行辞退制度不利于民警的家庭和婚姻的稳定D
热门搜索: